日期:2024-10-28
1、违反《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2、北京市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所包含的处罚种类有警告、以及还有给予当事人罚款,再者就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的财物,同时还有吊销当事人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重者是可以行政拘留。 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3、一)催告程序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4、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所作的这两类处罚决定,未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亦属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4)超越职权。“超越职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了法律、法规没有授予的行政权力,或者超越了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它是一种实体上作为形式的违法行政行为,不论行政主体的行为动机、目的是否正当、合理。
5、该制度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的生产。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证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毛巾,被褥。四防:防虫,防鼠,防潮,防污染。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限内。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售货工具。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销售工具。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头发用帽子全部遮盖,不落入食品中。生产和销售时必须将手洗净。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毛巾,被褥。四防:防虫,防鼠,防潮,防污染。
3、《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5、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要求。
售货工具。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销售工具。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头发用帽子全部遮盖,不落入食品中。生产和销售时必须将手洗净。
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见附件5)。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并消毒或者重新洗。手部洗净和消毒的重要性 手部是接触食物的主要途径,也是传播细菌和病毒的主要途径之一。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时,从业人员需要确保手部的清洁和卫生,以减少病菌的传播风险。
加工制作食品前:在开始工作之前,确保手部清洁,减少细菌传播的风险。 手部洗净和消毒的重要性:手部是食物接触和细菌传播的主要途径。定期使用洗手液和流动水进行有效洗手,保持手部卫生。 重新洗手的必要性:在处理不同食材或工具后,可能会有细菌或病毒残留。
《食品经营许可证》接触直接入口从业人员 职务是什么? 可以是专职管理员吗? 公司的监视可以任职吗,职务是什么? 展开 我来答 分享 微信扫一扫 新浪微博 QQ空间 举报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销售者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如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八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等符合法律规定的设备或者设施;合法的技术人员和规章制度;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法律分析: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的要求: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场所和环境卫生要求:包括保持生产场所整洁、消毒设施齐全、垃圾处理规范等,以确保食品安全。设备设施及操作规范要求:涉及使用符合标准的设备和工具,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加工制作,定期维护检修,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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