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7
加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冷荤间工作人员还需佩戴口罩。工作期间,头发应束起不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也不得佩戴任何饰物。 操作前,加工人员的手部必须清洗干净。在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之前,手部还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冷荤间操作入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2)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沽,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与食品接触的从业人员要勤理发、洗澡、换衣,不得蓄留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等。生产加工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并于进入生产区前、上卫生间后或手部受污染时,须清洁洗手、消毒。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也受到食品安全法的约束。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以及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需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于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食品在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分装与包装、销售等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要求,适用于各种类型的食品经营活动。但该标准不适用于网络食品交易、餐饮服务、现制现售的食品经营活动。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培训,加强员工质量安全意识。凡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 者、痢疾、化脓性或渗出性及脱屑性皮肤病等)的员工必须调离加工检验岗位,痊愈后体检合格方能重新上岗。
2、- 应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以及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并有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3、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标准内容,概括如下:适用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涵盖加工、原料、运输、存储、工厂设计及设施卫生要求。原材料采购要求:确保原料新鲜、无毒、无污染,包装材质安全,便于清洗、消毒。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卫生,防止污染,轻拿轻放,定期清洗、消毒。
4、工厂卫生要求: 工厂应远离有害环境,建筑设计需满足生产及卫生需求。 给排水系统应满足生产需要,污水排放需达标。 加工废弃物应远离生产车间,烟道出口需配备除尘装置。 管道、管线应集中走向,避免冷气管影响食品质量。 生产车间应有充足的通风,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5、标准分14章,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选址及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产品召回管理,培训,管理制度和人员,记录和文件管理。
1、首先,食品加工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没有遗遗传,没有传染病,必须具有合格的体检报告和健康证。其次,食品加工人员每日应该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同时按要求佩戴相关的帽子,穿相关的工作服。在食品操作车间也要按照相关的规程处理,不得有不得做出违反卫生规定的事情。
2、加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冷荤间工作人员还需佩戴口罩。工作期间,头发应束起不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也不得佩戴任何饰物。 操作前,加工人员的手部必须清洗干净。在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之前,手部还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3、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冷荤间操作入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2)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沽,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1、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规范中,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加工操作的严格要求。首先,生产经营者需依据附件2中的预防食物中毒原则,制定明确的加工操作规程,涵盖食品采购、运输、存储、粗加工至食品配送等所有环节,规定每个步骤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3、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如下:餐饮服务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或食品和消费设施的服务。活动半成品经初步或者部分加工,尚需进一步加工的非直接入口食品分离。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而非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分隔。
4、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规范规定了加工经营场所的严格要求。选址上,需避免易受污染区域,选择干燥、有给排水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且与污染源如粪坑、污水池等保持至少25米以上的距离,且不在粉尘、有害气体等扩散污染区域。建筑结构方面,要求坚固耐用,易于清洁且防动物侵入。
5、此外,加工制作过程中要避免交叉污染,如生熟食品分开处理,确保餐饮具的清洁和消毒等。其次,在场所与设施方面,餐饮服务场所应布局合理,设有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等,各区域之间要有明确的分隔。同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冷藏冷冻设施、消毒设施等,并保持其正常运转和清洁卫生。
6、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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